2009年山东省直机关招考543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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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鲁中网-鲁中晨报 2009-2-10 10:12:34 |
记者 马斌 报道 晨报淄博2月9日讯 今年我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将招考543名公务员,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470人,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73人。今天,省人事厅公布了《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对部分招考要求做了说明。 报考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除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外,其他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不能报考。 今年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月18日-22日。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报名网址:www .rsks.sdr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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